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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申请重修及补考、缓考报名通知

1、15-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表已公布,请需重修相关课程的研究生下载附件中的“重修申请单”,对照本学期课表,填写好各项内容后于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4日到研究生培养办办理重修。

2、14-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已在研究生个人界面公布,请研究生登录个人界面查询。

    研究生院对14-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补缓考一次,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6日,具体补缓考时间待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安排,并另行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特别说明:考试成绩为0分的课程,只能在下学期重修,不能补考;《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工程硕士)》由于课程授课方式的特殊性,课程不安排补考,不合格的研究生参加明年课程的重修。


  请参加补考的研究生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补/缓考申请表”,填写好各项内容,经导师和主管院长签字后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J4-B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