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修说明
15-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表已经公布,请需要重修相关课程的研究生下载附件中的“研究生重修申请单”,对照第二学期课表,填写好各项内容后于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15日到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办理重修手续。
二、培养计划变更说明
需更改培养计划的研究生,请自行下载培养计划更改申请表(一式两份),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包括课程类别),经导师,院系签字同意后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J4-B311)审核,在提交培养计划申请表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各项:
1、自行核对、确认更改后的培养计划满足培养方案要求
2、自行确认更改后的课程与已选课程上课时间不冲突
3、提交书面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时间及领取时间安排:
办理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15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J4B311)
领取时间:2016年3月1日领取经研究生院审批并加盖了公章的培养计划更改申请表。
注意:跨院系选课的同学请认真核对自己的课程表,如果课程上课时间有冲突,请按照变更培养计划步骤提交申请,选课后不上课考试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