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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2016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论文质量,现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式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及答辩资格审查

  1.申请答辩人员

  (1)2013级及以前满足答辩条件的学历硕士研究生;

  (2)满足答辩条件的在职硕士研究生;

  (3)符合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了外语统考和综合课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

  2.审核依据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规定以及硕士生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要求,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学位论文达到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3.资格审核

  为加强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各学院需视具体情况指定学位分会委员或学科负责人作为研究生申请答辩的资格审查人,专门负责该学科毕业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二、答辩时间安排

  1.答辩时间:2016年3月15日之前。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统一要求所属学科(专业)各类研究生的答辩时间期限,但最迟不能超过学校安排的时间期限,并请各学院将本学院安排及时通知给拟毕业研究生。

  2.各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由学院负责组织,具体提交论文时间及送审要求请各学院将本学院安排及时通知给毕业研究生。

  三、论文撰写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书写范例、论文封面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学位论文, http://yjsy.ncepu.edu.cn/zyxw/xwlw/index.htm。请答辩研究生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撰写论文,论文撰写不合格的不予申请论文送审、答辩等。

  匿名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刷格式的统一要求见 :http://yjsy.ncepu.edu.cn/zyxw/xwlw/62670.htm。

  四、涉密论文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照《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试行)(华电校〔2005〕99号)》、《关于加强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补充规定(华电校〔2015〕3号)》执行。

  五、学位论文评优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优工作和答辩工作结合进行,具体办法见《华北电力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各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最终提交的各类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不超过本次向大学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该类硕士学位人数的5%。评优申请书可在研究生院网—下载专区—学位工作相关中下载。

  六、答辩阶段各项工作安排

  1.系统录入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学位信息基本资料、学分信息、科技成果、专利成果、发表论文、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答辩日期等各项信息。系统登录地址:http://115.25.200.241/gsmis/main.do

  具体的系统操作说明请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工作相关中下载(系统操作说明请详见附件一)。

  2.答辩相关表格

  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登录系统打印《硕士答辩资格审核表》(同时附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专著的复印件及获科技成果奖励、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组成审核表》,将《硕士答辩资格审核表》、《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组成审核表》交学院审核。

  3.答辩秘书相关工作

  答辩秘书在学生论文评阅完成后登录系统为学生录入“硕士论文专家评阅意见”(针对各类硕士)。

  研究生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登录系统录入答辩决议和答辩结果,具体的系统操作说明请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工作相关中下载(答辩秘书操作说明见附件二)。同时答辩秘书按照学位审批材料的清单整理好学位审批材料并按顺序编号装袋,同时按照档案馆要求,附一张答辩照片(含电子档)上交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

  七、关于数码照片的特别说明

  1.学历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硕士、全日制专业硕士、单考生)

  未参加电子照片拍摄的毕业生于2015年11月21日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电子照片拍摄,具体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见:http://yjsy.ncepu.edu.cn/pyxx/62401.htm。由于学历研究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码照片是由数码拍摄点直接上报学信网,所以请学历研究生务必按照要求进行数码照片采集。

  2.在职研究生(含在职工程硕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

  由于学位证书电子注册需要同时上报电子照片,请申请学位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如下标准采集电子照片,并于答辩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将电子照片在“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同时提交2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制作硕士学位证书(照片与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相同,照片后注明学号、姓名、学院)。

  电子照片采集标准:

  (1)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2)大小:≤10K、格式:JPG

  (3)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

  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下额到头顶25-35mm;像长35mm×45mm

  (4)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5)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6)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电子照片上传说明: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学位信息管理”—“上传个人照片”,进行上传。

  特别说明:研究生答辩环节的各项规定及说明请参阅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1:申请学位系统使用说明--供各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使用

  附件2:申请学位系统使用说明--供答辩秘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