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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的决定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华电研【2018】1号

  

  关于对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

  给予退学处理的决定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4级所有未毕业全日制学历硕士研究生、2010级所有未毕业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按退学处理。如需办理相关手续,请于2018年12月30日之前和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61773867。过时不再补办。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