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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各院系、研究生导师及201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面向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各类别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意见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资产评估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翻译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为做好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院系、研究生导师尽快落实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单位,确保专业实践有序进行。

  2、实践形式:

  工程硕士:进入学校和学院建立的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开展实践;进入导师在研工程项目合作企业开展实践,须提供支撑材料并保证在企业或现场实践时间。

  资产评估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进入学校和学院建立的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进入导师在研项目合作企业开展实践;进入其它符合要求的行业企业开展实践。

  学校工作站需求见关于选派2014级研究生赴研究生工作站联合培养的通知,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需求见各学院通知。

  3、实践内容:专业实践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应用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专业实习等方面实际工作。

  4、专业实践计划:依据各学院制定的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于7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专业实践计划表” 一式两份,经导师及学院审核同意后本人及学院各留一份。

  5、相关院系做好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登记与审批工作:

  工程硕士:1.进入工作站专业实践研究生,登陆“研究生工作站平台”,打印“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2.进入校外实践基地专业实践研究生,填写“进入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专业实践登记表”;3.进入导师课题合作企业专业实践研究生,填写“工程硕士进入导师工程项目合作企业专业实践审批表”。

    资产评估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填写“专业实践审批表(适用资产评估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

  6、研究生课程结束后即可进入行业企业开展专业实践。

  7、各学院将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进行汇总,汇总表于7月15日前交研究生院;并于7月15日到研究生院领取必修环节封皮和实践日/周志等材料。

  8、各院系、研究生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之前进行安全等相关教育,确保学生专业实践的安全、稳定和质量。

  9、各学院将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实践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留存好,以备后期国家评估;研究生院于7月16日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

  

    

  附件:

  1、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汇总表

  2、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与审批表

  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记录本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鉴定表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