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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报考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127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7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工程硕士各领域原则上不招收本科专业为文科类的考生。

  二、招生领域及名额

  2015年我校将在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含设备监理)、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环境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等10个领域共招生1475人,其中项目管理领域限额200人。

  三、报名

  1、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注:联考外语科目我校要求为‘英语’)

  2、网上报名:623日—711日,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712日—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可于10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5、有关招生的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校部:http://yjsy.ncepu.edu.cn/,保定校区:http://202.206.217.109/zyxw/ )。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将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和录取

  l、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式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20151025

 

 

  代码

  类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085200

  工程硕士

  GCT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第二阶段:综合测试:201512月(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详见《工程硕士招生专业目录》;面试着重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

  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依据考生联考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

  六、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1、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实行“进校不离岗,课程阶段相对集中”的培养方式。

  2、完成整个工程硕士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35年,攻读学位期间在我校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者500学时。

  3、达到有关领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七、学费:按不同专业领域收取28000元-40000元。

  八、考试改革:

  2016年起,不再单独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九、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北京校部

  保定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

  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

   

  102206

  071003

   

  010-61773869

  0312-7522866

  联系人

  李老师

  孙老师

 

  十、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冲突,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