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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记录本的通知

    为保证2017年春季答辩资格审核的正常进行,拟申请2017年春季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请于2016年10月22前将“必修环节记录本”交所在学院审查,审查合格后统一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出具答辩成绩单,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受理本次答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