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程博士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升工程博士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细则,同时编制了“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记录本”“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每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严格遵照培养方案要求和本细则执行,认真填写,并经导师、学院审核。不满足培养方案要求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在本专业领域或更广泛的范围内主讲2次学术报告(不含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会的内容和形式不限,要求在每次学术报告会后须写出不少于500字小结,完成后记1学分。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报告可与论文中期检查统筹安排。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至少参加8次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并要求在每次研讨会后须写出不少于500字小结,完成后记1学分。
二、工程管理实践
1.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学生在学习期间应结合所承担的企业大型或重大工程项目,围绕其研究方向开展专业实践,着重培养工程技术创新与组织管理能力。具体实践形式、内容、时间由导师团队根据工程博士生情况制定,并在导师团队指导下完成。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有累计不少于1年的专业实践经历。
2.专业实践结束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实践总结报告,报告应不少于10000字。
3.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经校内外导师共同审核并给出评价意见,由学院考核通过后确定最终成绩,记1学分。
三、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专业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开题时,应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个人界面,并打印《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
1.选题的原则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来自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并具有重要的工程应用价值,拟开展的研究应具有理论深度和先进性,拟解决的问题要有较大的技术难度和饱满的工作量。
选题范围主要涵盖(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2) 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
3) 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4) 工程技术项目的规划或研究;
5) 工程设计与实施;
6) 技术标准制定;
7) 其他同等水平的工程应用类研究。
2.专业学位博士论文开题查新
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的文献查新工作是保证论文选题质量的重要环节。
(1)华北电力大学攻读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之前,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教育部认定的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论文开题查新,就本人拟选课题的国内外动态、水平、研究方法等进行检索,并完成《查新报告》。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和监督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查新工作,并在其《查新报告》中就选题的创新性签署意见。
(3)《查新报告》作为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主要依据之一,开题时需提交专家小组审阅,并随开题报告一起提交学院存档备查。对未按规定进行论文查新并提交《查新报告》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院将对其开题申请不予受理。
(4)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为每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提供一次免费查新服务,具体查新服务程序见图书馆相关要求。由于第一次选题未能通过,需再进行查新者,图书馆将按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5)如在教育部认定的其他查新工作站进行专业学位博士论文选题查新,所需查新费用自行解决。
3.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内容
(1)选题背景及其意义。详细阐述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等,包括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工程实用价值、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
(2)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通过广泛调研和文献查阅,综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含选题所涉及专业方向各相关分支的理论/方法/方案/技术研究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的趋势,分析关键问题的解决程度及尚待解决的难点等。
(3)课题研究内容。主要阐述课题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研究方案、技术路线、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方法,并做理论上的论证和可行性的论证。
(4)研究方案及难点。详细阐述课题研究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5)预期成果和可能的创新点。简要阐述本课题研究的预期成果,准备在哪些方面有所进展、突破、创新点。
(6)论文工作计划。
(7)主要参考文献。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12000字(不含图表)。
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会的要求及说明
(1)开题报告时间由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根据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专业学位博士开题时间一般安排在专业学位博士入学后第3学期。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会必须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评审小组(5人左右)进行评审。开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参加。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将单独的文献综述报告、开题报告事先印发给评审小组成员。
开题报告应以正规答辩的方式进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进行口头报告的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3)开题报告会结束时,评审小组应对文献综述、论文选题、课题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难点做出评价,提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或要求修改的意见,并填入《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
(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院长(系主任)批准可限期3个月内重新作开题报告,一般由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学位论文研究中途改题者,必须重新开题并通过评审。凡重新开题而未通过评审者,可作出终止培养的建议,经导师和院系审核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其决定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通过后,将《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文献综述报告与开题报告、查新报告一并交学院。
(6)此项必修环节完成后,合格者计2学分。
四、论文中期检查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按专业组织考核小组(由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博导、教授3~5人组成)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和评价,并对研究生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中期检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在论文中期检查中,如考核小组认为该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具备继续培养的潜力和能力、或其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不能使其按期完成专业学位博士论文的工作,可做出终止培养的建议,经导师和院系审核同意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其决定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并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各院系组织,时间一般安排在“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环节完成一年后进行,并可与学术报告活动统筹安排。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进行中期检查时,需登录研究生培养系统个人界面打印《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结果记入《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结束后将《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表》交所在学院。各院系负责在学期末将本学期研究生中期检查成绩登录在研究生培养系统中。论文中期检查与预答辩申请的时间不少于半年。
五、学位论文预答辩
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预答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后,在论文送审之前,要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对预答辩的基本要求如下:
1.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并经导师审阅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向学院提出预答辩申请,由导师根据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聘请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博导、教授3~5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可利用多媒体、投影胶片、幻灯、挂图等),报告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对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中的创新成果及创新水平、论文工作量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法做出通过预答辩、未通过预答辩或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的意见。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5.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需经过导师审核后签字确认。
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论文送审和正式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未通过者,至少需经过3个月后,重新做学位论文预答辩,直至通过。预答辩情况记入《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六、其它
《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记录本》由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本人妥善保管,研究生主管部门与导师可随时抽查其阶段完成情况,并于申请论文答辩前上交,经院(系)审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
2022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凡在本规定发布之前原有文件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