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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2026年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2517号)文件精神,拟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超限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销学籍。现予以网上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公告日期:202691日—2026930

公告期满,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已送达。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

公告期间,如需办理结业等相关手续,请于2026930日之前和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过时不再补办。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凡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具有华北电力大学学籍的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应根据自身情况,以下述方式之一结束学业:

1.结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毕业(学位)论文完成,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给结业证书。研究生结业后,不再补做毕业(学位)论文和答辩,不换发毕业证书。

2.肄业

在校学习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可颁发肄业证书。

3.退学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未达到结业要求的,经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查核实,予以退学处理。

二、办理流程

1.符合结业(附件5和附件6、肄业的研究生统一通过线下的方式进行申请。

2.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研究生院审核相关材料。

4.学校颁发结业证书、肄业证书。

三、时间安排

1.拟办理结业、肄业的超限研究生,应于202693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全日制研究生交至:教四B307,非全日制研究生交至:教四B203)。

2.2026930日前未办理任何手续的超限研究生,将在公告期满后,按《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对本学院超限研究生拟给予退学处理的相关工作,记载相关工作情况,并敦促有结业、肄业意愿的退学处理对象把握好时间节点,在2026930日前完成结业、肄业等相关环节的各项工作。

2.请各学院联系本学院超限研究生,由学生本人在《拟对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签字确认表》(附件3和附件4)签字确认,学生全部签字完毕后,由学院签字盖章,于2026921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全日制研究生交至:教四B307,非全日制研究生交至:教四B203)。

全日制研究生联系人:张亮亮(教四B307),联系电话:010-61773922,电子邮箱:20102762@ncepu.edu.cn

非全日制研究生联系人:杨学敏(教四B203),联系电话:010-61773802电子邮箱:90506798@ncepu.edu.cn

附件:1.2026年超最长学习年限全日制研究生名单

            2.2026年超最长学习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名单

3.《拟对2026年超最长学习年限全日制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签字确认表》

4.《拟对2026年超最长学习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签字确认表》

5.华北电力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结业审批表

6.华北电力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结业审批表

7.《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2517号)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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