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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2月学位授予批次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院系:

为保证2025届学生顺利毕业,切实做好本年度学位授予工作,学校拟于2025年12月23日前后召开大学学位会讨论学位授予事宜,各学院要在12月14日前召开完学院分委员会会议,12月15日将分委会纪要和学位授予材料提交学位办。

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