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加强我校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导师队伍结构,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并对在原单位已经是博士生导师的人才进行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遴选依据和程序

本次博导遴选依据《<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确认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华电校研〔2022〕2 号)、《华北电力大学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华电校研〔2019〕20 号)文件要求,按照“按需设岗,择优聘任”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专家组评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校内博士生导师遴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见校内博导附件1,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doc),需提交纸质1份和电子版。

2.申报人如实整理且提交“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支撑材料”(见校内博导附件2)纸质1份,相关材料要求与《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审批表》相应栏目填写内容一致。内容为:

(1)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近五年有代表性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专利转让支撑材料、被采用的科研成果支撑材料。

(4)近五年出版的有代表性学术专著、译著、教材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

(5)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的教学成果奖证书复印件。

(6)近五年以第一负责人主持的D类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合同书封面及反映本人信息的内容复印件。

(7)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第一通信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附期刊封面、目录页和论文首页)及SCI/SSCI、EI收录证明。

(8)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获奖证书。

(9)其他反映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培养条件的材料等。

支撑材料要求按照上述顺序整理,附上目录,编写页码,装订成册

3.申报人填写《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校内博导附件3,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综合情况一览表.doc)及《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个人简况表》(见校内博导附件4,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个人简况表.xls),并提交纸质1份和电子版。《一览表》与《简况表》中所填数据要求与申报人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的内容一致。

4.各相关学院对申报人的《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个人简况表》进行汇总,填写《学院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上述附件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提交给学位办。

5.《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综合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其它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三、外聘博士生导师遴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见外聘博导附件1,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doc),需提交纸质1份和电子版。

2.申报人如实整理且提交“华北电力大学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支撑材料”(见外聘博导附件2)纸质版1份,相关材料要求与《华北电力大学外聘博士生导师遴选审批表》相应栏目填写内容一致。内容为:

(1)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近五年有代表性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专利转让支撑材料、被采用的科研成果支撑材料。

(4)近五年出版的有代表性学术专著、译著、教材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

(5)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的教学成果奖证书复印件。

(6)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自然或社科基金科研项目合同书封面及反映本人信息的内容复印件。

(7)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第一通信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附期刊封面、目录页和论文首页)及SCI/SSCI、EI收录证明。

(8)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获奖证书。

(9)其他反映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培养条件的材料等。

支撑材料要求按照上述顺序整理,附上目录,编写页码,装订成册

3.申报人填写《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外聘博导附件3,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综合情况一览表.doc)及《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个人简况表》(见外聘博导附件4,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个人简况表.xls),并提交纸质1份和电子版。《一览表》与《简况表》中所填数据要求与申报人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的内容一致。

4.各相关学院对申报人的《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个人简况表》进行汇总,填写《学院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汇总表》(见附件6),并将上述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提交给学位办。

5.《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综合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其它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四、博士生导师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序号

程序

时 间

内 容

1

发布通知

5月7日

布置遴选及认定工作

2

个人申报

5月7日-15日

院系传达文件;申报人填写并提交相关附表(校内博导见附件3,外聘导师见附件5),报送至拟申报学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

3

分委会核实、汇总

5月16日-18日

学院分委会对各申报材料按条件要求进行核实、汇总,并于5月18日将附件4,附件6交学位办

4

学位办进行材料汇总

5月19日-23日

学位办对全校申报材料进行汇总

5

分委会初评

5月24日-31日

学院分委会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初评,将结果提交学位办

6

专家组评议

6月上旬

学位办组织专家评议组对各分委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7

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

专家评议后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专家评议组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审核

8

公示

大学学位会后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拟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

五、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1.拟认定博导填写《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审批表》(见博导认定附件1,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审批表.doc),《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个人简况表》(见博导认定附件2,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个人简况表.xls),需提交纸质1份和电子版,并附原单位博导证明材料,于2024年5月15日前提交到申报学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会。

2.各相关学院对认定博导的《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个人简况表》进行汇总,填写《学院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汇总表》(见附件8),并将上述附件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于5月31日统一提交给学位办,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六、几个具体问题及工作要求

1.博士生导师的资格遴选和认定工作,由学位办组织。院系评审组织工作由具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

2.本次博导资格遴选和认定工作中,支撑博士生导师基本条件的各项学术成果、科技成果、教学及其成果、科研项目(起始时间)等材料,均为近五年的成果,具体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3.《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和《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审批表》中“政治素质评价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党委(总支)填写。

4.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认定是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部分,是学校、各学院学科建设和长期发展的基础单元,因此,学校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做好本次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和认定的各阶段工作。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青霞,61773702

电子邮箱:30201153@ncepu.edu.cn。

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