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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博士、学历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记录本的通知

       为保证2016年春季答辩资格审核的正常进行,拟申请2016年春季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请于2015年10月22日前将“必修环节记录本”交所在学院审查,审查合格后统一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出具答辩成绩单,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受理本次答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