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电校研〔2017〕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全面从严加强管理,严抓培养质量,现将对截至2024年6月达到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超限研究生”)作结业、肄业或退学处理。请各学院清查本学院2024年6月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1),并对相关学生做出学籍处理预警,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凡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具有华北电力大学学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根据自身情况,以下述方式之一结束学业:
1.结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毕业(学位)论文完成,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可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给结业证书。研究生结业后,不再补做毕业(学位)论文和答辩,不换发毕业证书。
2.肄业
在校学习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研究生,可经本人申请,学校可颁发肄业证书。
3.退学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未达到结业要求的,经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查核实,予以退学处理。
二、办理流程
1.符合结业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统一通过线下的方式进行申请。
2.申请人填写《华北电力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结业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结业审批表”),并在个人说明中填写申请理由及条件,确认无误后签字。
3.申请人导师在《结业审批表》签署相关意见,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结业审批表》,同时提交已完成的毕业(学位)论文。
5.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三、时间安排
1.本学期拟办理结业或肄业的超限研究生,应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教四B313)。
2.本学期未办理结业或肄业的超限研究生,可在下学期作退学处理前进行办理,办理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8月30日。
3.2024年8月30日前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将按《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2024年9月1日—9月30日为退学处理的公示期,公示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联系。公示期结束后,将按照规定对超限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对本学院超限研究生进行学籍处理的预警工作,记载相关工作情况,并敦促有结业、肄业意愿的学籍处理预警对象把握好时间节点,在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结业、肄业相关环节的各项工作。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教四B313),联系电话:010-61773741
附件:1.2024年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名单
2.华北电力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结业审批表
3.《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电校研〔2017〕10号)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