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同学(名单附后)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拟按退学处理。如需办理结业申请或退学证明等相关手续,请于2023年9月11日之前和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61773922,过时不再补办。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0日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