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加强外聘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导师队伍结构,学校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外聘导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外聘博士生导师遴选申报材料要求
外聘博导要以“按需设岗,择优聘任”为原则,依据《华北电力大学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华电校研 〔2019〕20 号)的相关要求,采取个人申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专家组评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等程序进行。
1.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申请人具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学科(行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有博士学位。
近五年之内取得成绩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已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同行公认的研究成果,具备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年龄不超过 63 周岁。2)具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或行业重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励或国家级奖励的、或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或研究成果被国家政策采纳、或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担任技术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科研项目和职称等要求可适当放宽。3)院士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2. 申报人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见外聘博导附件 1)。需提交纸质 1 份,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外聘博导_申报人姓名_审批表.doc)。
3.申报人如实整理且提交“华北电力大学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支撑材料”(见外聘博导附件 2)纸质版 1 份,相关材料要求与《华北电力大学外聘博士生导师遴选审批表》相应栏目填写内容一致。内容为:
(1)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近五年有代表性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专利转让支撑材料、被采用的科研成果支撑材料。
(4)近五年出版的有代表性学术专著、译著、教材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
(5)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的教学成果奖证书复印件。
(6)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自然或社科基金科研项目合同书封面及反映本人信息的内容复印件。
(7)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第一通信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附期刊封面、目录页和论文首页)及 SCI/SSCI、EI 收录证明。
(8)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获奖证书。
(9)其他反映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培养条件的材料等。
4.申报人填写《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外聘博导附件 3,文件命名格式:外聘博导_ 申报人姓名_ 一览表.xls)及《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个人简况表》(见外聘博导附件 4,文件命名格式:外聘博导_ 申报人姓名_简况表.xls),并提交纸质(1份)和电子版。
《一览表》与《简况表》中所填数据要求与申报人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的内容一致。《一 览表》用 A3 纸打印,其它纸质材料均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相关材料要求按照上述顺序整理,附上目录,编写页码,装订成册。
5.本次外聘博导资格遴选工作中,支撑博士生导师基本条件的各项学术成果、科技成果、教学及其成果、科研项目 (起始时间)等材料,均为近五年的成果,具体时间段为: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6.《华北电力大学外聘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中“政治素质评价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党委(总支)填写。
二、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华电校研〔2019〕20 号)的要求进行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增补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分委会提交的拟新增外聘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审批。
1.外聘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申请人具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 58 周岁,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专家可适当放宽。2)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可供研究生作为学位论文选题的科研、设计和科技开发的任务。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外语水平,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或行业重点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或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部门政策采纳、或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担任技术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4)行(企)业专家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聘导师应在行(企)业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业绩突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拟新聘外聘硕士生导师填写《外聘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批表》(外聘硕导附件 1)及《外聘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表》(外聘硕导附件 2),需提交纸质版 1 份,并提交纸质支撑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分别为:外聘硕导_申报 人姓名_申请表.doc、外聘硕导_申报人姓名_基本信息表.doc)。
3.本次外聘硕导资格遴选工作中,支撑硕士生导师基本条件的各项学术成果、科技成果、教学及其成果、科研项目 (起始时间)等材料,均为近五年的成果,具体时间段为: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4.《外聘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批表》 中“政治素质评价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党委(总支)填写。
三、工作要求
外聘导师资格遴选是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部分,是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的重要支撑条件,因此,各学院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做好本次外聘导师资格遴选的各阶段工作。
各学院于 8 月 30 日前完成院分委会初评,并将结果提交研究生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外聘博导,王青霞,61773702
外聘硕导,罗格非,61773869
电子邮箱:30201153@ncepu.edu.cn。
附件 1:《华北电力大学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
附件 2:外聘博导相关表格
附件 3:外聘硕导相关表格
附件 4:学院 2024 年第二批外聘博导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 5:学院 2024 年第二批外聘硕导基本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2024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