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拟毕业研究生:
学位论文应是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在我校攻读学位期间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论文中除已注明部分外不包含他人已发表或完成的研究成果;论文应由本人撰写,禁止使用人工智能代写。
“学位法草案”规定: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证书。
2024年起,我校将引入“AIGC检测服务系统”,对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学术规范,抵制人工智能代写论文的行为。
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