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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超最长学习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的决定公示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同学(名单附后)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拟按退学处理。如需办理结业申请或退学证明等相关手续,请于2023年9月12日之前和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联系,电话:61773869,过时不再补办。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