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保证2024届学生顺利毕业,切实做好本年度学位授予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增开一次大学学位会,审议学位授予有关事项。现将本次学位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召开时间:2024年9月25日
二、本次大学学位会受理学位申请对象
1. 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本科生;
2. 符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
三、研究生答辩和分委会工作安排
本次申请答辩相关工作要求与6月答辩工作要求相同。各学院要在9月14日前召开完学位分委员会会议,9月18日将分委会纪要和学位授予材料提交学位办,申请学位同学根据学院分委会时间合理安排答辩。
四、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论文送审工作安排:
答辩资格审查:2024年7月22日-24日,地点:教四B301。
论文匿名送审:2024年7月22日-24日,地点:教四B301。
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