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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103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全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现开展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本次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1.采集对象为于统计时点(20218月31日)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校内、外聘博士生导师及2021年9月招生的博士导师。

2.统计时期内(2020年的9月1日至2021年的8月31日)在华北电力大学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2021年9月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

3.内容包含:

1-1-1博导信息;表1-1-1博导信息(续1);表1-1-1博导信息(续2);表1-2-1 科研项目;表1-1-2 博士生信息。

二、采集程序

1.基本数据整理

1-1-2 博士生信息表分别由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采集完成。国际教育学院信按照息采集说明要求,将留学生数据于2021年11月8日前返回研究生院邮箱hdyjsy@ncepu.edu.cn。

研究生院按照信息采集说明要求,结合2020年各学院上报的表1-1-1博导信息;表1-1-1博导信息(续1);表1-1-1博导信息(续2)数据,形成2021年博导信息采集基础数据表下发至学院。

2.学院组织博士生导师填报导师信息和科研信息

1)各学院按照信息采集说明要求,组织相关博导对下发的表1-1-1博导信息;表1-1-1博导信息(续1);表1-1-1博导信息(续2)基础数据表进行补充、修改和审核。

2)各学院按照信息采集说明要求,组织相关博导填报科研项目(表1-2-1 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博士生导师于20209月1日-20218月31日作为项目主持人且华北电力大学作为项目管理单位的处于“在研”状态或完成“结题”的科研项目。

表格中的导师唯一识别码由“4111010054+工号”组成

3.各学院118日下午5点前将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数据(含:表1-1-1博导信息;表1-1-1博导信息(续1);表1-1-1博导信息(续2)、表1-2-1 科研项目)报送研究生院邮箱hdyjsy@ncepu.edu.cn

4.研究生院梳理、汇总。

5.1112日前,研究生院通过信息采集系统将2021年博导信息采集数据报送教育部。

三、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涉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意义重大。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数据信息精准,按时完成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

2.请各学院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1),准确填报数据。在填报时,请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中的“指标解释”规定进行表格填报;

2)表格中字段填报格式必须符合规定格式,不要擅自删除表格的数据列及改动字段格式;

3)所填报的信息须符合“采集项说明”中对“时点”、“时期”的规定,不要填报超出统计范围的信息内容;

4)“指标解释”中标识为“必填”的数据项,不能空缺;

5)表格中的导师唯一识别码由“4111010054+教工号/外聘博导编号”组成,博士生唯一识别码由“4111010054+学号”组成。


工作联系人:研究生院王老师 联系电话:61773702


附件1.2021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

附件2.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基本数据表(另附)

附件3.表1-2-1 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