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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2021届研究生学位授予批次的通知

各院系:

    因受疫情影响,为保障2021届研究生顺利毕业,切实做好本年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8月20日增开一次大学学位会,审议研究生学位授予有关事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学学位会受理学位申请对象

    原则上本次学位会只面向受疫情影响未能在6月获得学位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答辩和分委会工作安排

    本次申请答辩相关工作要求与6月答辩工作要求相同。各院系要在8月11日前组织完答辩工作,8月15日前召开完学位分委员会会议,8月16日将分委会纪要和学位授予材料提交学位办。

    三、拟申请答辩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及论文送审工作安排

    资格审核截止日期:2021年7月6日,地点:教四B301;

    论文送审截止日期:2021年7月9日,地点:教四B301。

    四、其他事宜

    8月份的答辩采用现场答辩方式,如有特殊情况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