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2021年1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见附件1)的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2021年录取的电子信息(085400)、机械(085500)、材料与化工085600)、资源与环境(085700)、能源动力(085800)等五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的工作通知如下:
1.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统筹工作,原则上学生可自愿申请按录取时确定的研究方向及执行的培养方案,转入调整后的相应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领域调整对应表见附件2)。
2.各学院自行统一组织学生调整专业领域的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请各学院务必妥善保管学生签字确认申请至学生毕业离校。
3.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涉及到的学生,充分保障学生的权益。
4.专业领域调整仅此一次,请各位同学认真考虑,慎重选择。不论何种原因,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5.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2020级、2021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调整专业领域学生名单(见附件3)报研究生院(含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未在上报调整名单里的学生,默认为自愿申请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
全日制报至研究生培养办王宗华老师处(教四楼B区3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zh@ncepu.edu.cn。
非全日制报至专业学位办罗格非老师处(教四楼B区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yxw@ncepu.edu.cn。
附件1:《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
附件2: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领域调整对应表
附件3:申请调整专业领域学生名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