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全面从严加强管理,严抓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电校研〔2017〕10号),现对将在2024年6月达到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即将超限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最长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基本学习年限加1年(休学参与创新创业实践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基本学习年限加2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二、预警对象
尚未毕业的2016级博士研究生、2019级休学参与创新创业实践的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1级两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即将超限研究生结束学业方式
研究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研究生达到在校最长学习年限时,应以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处理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上述预警对象应当在2024年6月底前以下述方式之一结束学业:
1.毕业
预警对象如能在2024年6月底前,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在离校前颁发毕业证书。
2.结业
预警对象如能在2024年6月底前,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毕业(学位)论文完成,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给结业证书。研究生结业后,不再补做毕业(学位)论文和答辩,不换发毕业证书。
3.肄业
学习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可颁发肄业证书。
4.退学
预警对象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未达到结业要求的,经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查核实,予以退学处理。
四、时间安排
2024年6月底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即将超限研究生最晚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办理结业或肄业,届时请关注研究生院相关通知。2024年6月30日前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将按《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核查学业预警的研究生名单,并逐一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告知和预警,务必将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精神传达给本人,告知其相关权利与义务,并督促研究生按照要求做好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等工作。预警名单如有错漏,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2.请各学院及时告知预警对象的导师,请导师确认知晓学业预警名单中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深入了解预警对象的学业情况,并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与指导。
3.请各学院做好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预警工作情况记载,并敦促有毕业、结业意愿的预警对象把握好时间节点,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毕业、结业相关环节的各项工作。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