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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类专业学位毕业生授予学位类型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文件精神,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

我校根据国家规定,2020年开始按照新的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入学当年培养方案上均已注明授予学位类型。2019年及以前录取的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老人老办法,授予学位类型为“工程硕士”;2020年及以后录取的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新人新办法,授予学位类型对应调整为:电子信息硕士、机械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能源动力硕士、土木水利硕士。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