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促进研究生实践创新创业能力与专业教育相互融合,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和行业精英人才培养,研究生院决定启动2021年专业实践培养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和能源电力工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探索研究生培养的新途径,2005年起,我校学校积极与全国各大能源电力行业企业联系、拓展、合作,建立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实践基地,依托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进行研究生培养工作。培养出的毕业生不仅出色完成了论文工作,而且参与了大量一线工程项目的研究,表现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工程实践创新能力。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推动校企深度融合,鼓励研究生进入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在校企双导师指导下进行联合培养,2021年将在申请进入工作站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中进行立项选拔,给予项目资助,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的工程实践素养和综合能力。
二、建设周期
本年度建设的专业实践培养项目建设实施至2021年12月。
三、资助经费
1.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专业实践培养建设。项目立项后,学校给予项目负责人(导师)5000元/项的建设经费。
2.本次报销包含项目负责人(导师)和项目成员的差旅费用以及项目成员(学生)的劳务支出。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项目成员须是优秀在读2019级硕士研究生,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申报前,一般应完成课程学习。
(3)项目成员须已于2020年下半年进入校外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工作站与学院基地,学院基地须是学院在研究生院已备案的基地)进行专业实践/联合培养,或是2019年被“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录取并已进入校外培养基地培养的研究生。
2.资助条件
专业实践培养项目由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统一组织评审,项目立项后学校给予项目负责人(导师)5000元/项的建设经费。
五、项目申报时间及程序
1.请于2021年5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2.项目成员须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实践/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一份。
以上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201980@ncepu.edu.cn,纸质档报送至研究生院(J4B313)。未尽事宜可向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咨询。
联系人:罗老师 61773869
研究生院
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