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
1.如有需要重修的课程需在培养部门学期排课完并开出相同的重修课程后才可以选择申请办理重修(公共课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专业课请关注学院官网)。
2.重修课程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并提交纸质重修申请表至院系见附件1,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端http://202.204.74.224:8089/gmis/home/stulogin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中心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