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同学们:
2023学年11月课程将于11月7日起开始上课,研究生院负责公共课程安排,公共课教学安排课表请查看附件1。学院负责专业课和选修课程的安排,专业及选修课查看各学院官方网站通知。现将公共课程选课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和选课
培养计划更改系统开放时间:2023.11.1(星期三)9:00截止时间:2023.11.3(星期五)11:00
选课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9:00—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11:00。
二、开设课程
外国语—综合英语
自然辩证法概论
考研初试成绩英语科目二在59分及以上、英语科目一在51分及以上的统考研究生英语六级成绩在485分(需提供英语六级成绩)及以上的推免研究生无需选修第一外国语。
选课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可增选、退选、改选课程;选课学生须按课表参加课程学习;缺课三分之一以上无法获得学分,不参加考试视为弃考,须重修,并在成绩单标注;若没有选课,视为旁听,不记录学分,不记录成绩。
需重修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请在选课时段通过系统重修界面提交重修申请;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上课班级。(具体操作见附件2)
三.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1.电气学院: 朱老师 61771590
2.能动学院: 白老师 61772364
3.控计学院: 贾老师 61772584
4.经管学院: 孙老师 61773074
5.数理学院: 赵老师 61772870
6.新能源学院:周老师 61772234
7.MPA教育中心:祁老师61773970
8.MBA教育中心:赵老师61773236
9.环境学院: 张老师61772865
10.外语学院:傅老师 61772944
11.人文学院:王老师 61773360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