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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学期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一、培养计划和选课

培养计划更改及选课系统开放时间:2023228日12:00—2023年3月6日12:00。

二、开设课程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工程数学基础

3.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网络课程)

4.科技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网络课程)

5.工程伦理(网络课程)

三、授课安排

非全日制研究生3月14日(星期)正式上课课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院负责公共课的安排;学院负责专业课与选修课的安排。公共课教学安排课表请查看附件1(专业及选修课查看各学院官网通知)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工程伦理/科技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登录方式及上课时间详见附件2。

提醒: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选课时间开放期间,可退课、选课;开放选课结束后,无法退选课程,学生退课后重新选课,退课后因班级满额无法选课者,责任自负。

缺课三分之一以上无法获得学分,不参加考试视为弃考,须重修,并在成绩单标注;若没有选课,视为旁听,不记录学分,不记录成绩。

、课程重修

重修的课程需在培养部门学期排课完并开出相同的重修课程后才可以选择申请办理重修,重修申请时间与选课时间一致。(公共课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专业课请关注学院官网)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

、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方式

1.电气学院: 朱老师 61771590

2.能动学院: 老师 61772364

3.控计学院: 贾老师 61772584

4.经管学院: 老师 61773074

5.数理学院: 赵老师 61772870

6.新能源学院:周老师 61772234

7.MPA教育中心:祁老师61773970

8.MBA教育中心:老师61773236

9.环境学院: 张老师61772865

10.外语学院:老师 61772944

11.人文学院:王老师 61773360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

2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