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2022—2024年)》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22〕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将开展2022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的论文。不接受涉密及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1.选题具有前沿性和引领性,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和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同类学科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
3.论文能体现作者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体现作者较强的科学研究创新能力。
4.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推荐。学术学位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或前沿研究;专业学位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三、参评程序
1.学院评审及推荐
各学院应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参照评选标准,根据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主要贡献以及申请者攻博期间取得的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等内容,对学位论文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形成推荐人员名单。学院需将推荐名单、被推荐博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在院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2.学校评审及推荐
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审核相关材料。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且通过材料审核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经学校审批后报送至北京市教委。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1.博士学位论文1份。必须与在国家图书馆存档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
2.《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附件1)1份。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附件2)2份。每篇推荐论文须有两名以上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推荐,其中,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者应为行业产业部门相关专家。
4.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附件1中填写的代表性成果的相关复印件,如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及论文首页,专著封面和版权页,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或其他代表性成果等。须用彩笔在证明材料的右上角明确标注序号①-⑤,并用荧光笔标注出各项证明材料中的标题、研究生姓名、作者单位等具体信息。
5.《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二)注意事项
1.非中文撰写的学位论文请同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格式》(附件4),填写该论文中文提纲和主要内容,字数不超过10000字。
2.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和1套纸质版。其中,学位论文、代表性成果电子版为PDF格式;代表性成果纸质版双面打印且按顺序用A4纸统一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三)提交材料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23日前提交签署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及公章的相关材料,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推荐。电子版发送至hdyjsy@ncepu.edu.cn,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教四楼B301)。因需要存档备查,所有提交的论文和相关证明材料恕不返还。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坚持质量为先,切实做好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好参评材料的收集和提交,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推荐工作。
联系人: 谢晶 010-61773702 hdyjsy@ncepu.edu.cn
附 件: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