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名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现将补录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8日至6月22日(10个工作日),并作出如下说明。
1.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并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查和教育部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成为正式录取名单。
2.未能通过检查、已被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政审未通过、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各学院负责解释本单位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
研招办咨询电话:010-6177396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