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为优化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生招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在具有博士授权的学科、专业中选拔优秀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培养。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确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我校在读2016级和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⑴2017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须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且第一学年结束时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完成硕士专业最低学分要求。
⑵2016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须第二学年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且修完硕士生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完成硕士专业的最低学分要求;硕士论文选题合理,延伸后即能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或有可能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3.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6.5或托福成绩达到90分。
4.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能跨一级学科。如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5.硕士阶段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6.符合所在院系提出的其它条件。
二、考生申请材料
1.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及注册页)。
3.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均须复印)。
4.英语成绩证明。
5.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仅2016级学生提交)。
6.硕士阶段所获奖励、科研成果等其它材料复印件。
7.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仅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学生提交)。
三、选拔流程
1.动员准备阶段(10月23日—25日)
各院系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至硕士、博士生导师及2016级、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学生申请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
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交至申请专业所在院系。
3.院系审核公示(11月6日—12日)
各院系将通过硕博连读资格初审的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3日14:00前报送学校。
北京校部各学院直接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杜广微老师处(地点:教四B209,联系电话:010-61773961)。
保定校区各系先报送至研究生院张湘江老师处(地点:教四楼227,联系电话:0312-7522904),最后由保定研究生院汇总至北京校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学校审核公示(11月14日—24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培养办公室共同审核申请学生材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院系招生规模、实际需求、学科建设和发展等因素,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最终确定硕博连读学生资格名单。
5.网上报名阶段(11月25日—12月15日)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资格。具体安排详见“华北电力大学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近期发布)”。
四、工作要求
1.坚持严格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各院系应制定严格的选拔标准。复试时应将“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的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对比。
2.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选拔硕博连读生是为培养学术型人才奠定基础,对在学术研究上做出重大贡献、已有学术论文发表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应予优先录取。
3.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硕博连读”申请人,均需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应做到公正、公平。
4.严肃纪律。在选拔、申请、审核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请资格,严重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其它说明
1.“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得申请硕士提前毕业,也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硕博连读”招生名额计入各学院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规模,计划不单列。为了更广泛地吸收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各院系在开展硕博连读工作时应统筹考虑本单位的招生指标。
3.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普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若申请“硕博连读”,必须经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须出具正式公函),并转为全日制脱产培养。
4.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若申请“硕博连读”,须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只能申请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
5.硕博连读选拔流程、网上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室地址为:教四楼B区209室,联系电话: 010-6177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