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招生信息» 博士招生信息

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招生报名通知

各位考生:

为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充分发挥高校优势学科与重点行业和头部企业的资源优势,按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我校将实施2026年高等研究院博士生校企联合培养项目。现将该项目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高等研究院

企业名称

依托学院

专业

招生计划

合作导师

学习方式

宁夏高等研究院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电气工程

085801

1

刘崇茹

全日制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电气工程

085801

1

刘崇茹

非全日制

新疆高等研究院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动力工程

085802

1

陈衡

非全日制

注: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录取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二、申请与考核

申请人须符合《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报考学院规定的条件,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网上报名公告》的相关要求,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仅招收非在职人员考生,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仅招收联合培养企业的在职工程技术骨干。

报名结束后不能更改类型,未通过资格审核或不按照规定填报的报名信息无效。请考生在申请前务必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后进行报名。

考核与录取工作将由学校和有关高等研究院及项目合作企业方共同组织,有关依托学院负责具体实施。考核与录取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培养模式

1.本专项录取博士生的学籍归属华北电力大学。学制和最长学习年限等要求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本专项主要采用“双导师”联合培养模式。以项目为依托,以企业为载体,实施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开展工学交替培养和校企双导师制联合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在高校完成,科研实践主要在项目来源企业完成,校企共同负责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全过程培养。

3.联合培养博士生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华北电力大学博士学位。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010-61773961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010-61773744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