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单位名称:华北电力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054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告。为保证你能顺利报名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告。为保证你能顺利报名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27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2027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等内容。
一、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须符合《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前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报名公告要求。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往届生必须填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编号(无学位此项不填),所填编号为证书上的“证书编号”,而不是证书本身的序列号,一般均以学校代码开头,2001年后一般为18位,切勿填错,以免影响学历审核。应届生必须如实填写注册学号,切勿填错,以免影响学籍审核。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学习方式选择全日制。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各项信息填报要完整准确,《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编号应包括所有文字、括号、数字等,不应只填报数字)。报考我校,学习方式选择全日制。
10.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学习方式选择非全日制。
11.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1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档案所在单位。报名前,考生务必准确落实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一经提交确认,将不得更改。在录取前切勿随意变更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1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4.有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情况的考生,报名时应使用新身份信息报名。考生报名后至报到入学办理学籍期间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修改上述事项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须以报名时使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15.考生报名期间须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6年10月24日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6.请考生认真填写在2026年10月至2027年9月期间固定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确保联系方式有效。
17.学习方式选择: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学习方式。
18.报考类别选择: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就业方式。
19.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准考。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1.往届本科生:教育部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毕业证书编号,对考生的学历信息进行审核,凡未通过教育部的学历审核,须在2026年10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相关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不予准考。(特别提醒考生提前查询本人的学历信息,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
2.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注册学号,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进行审核,凡未通过教育部的审核,不属于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我校将不予准考。凡未通过教育部的学籍审核,确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10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相关学籍认证报告,否则将不予准考。(特别提醒考生提前查询本人的学籍信息,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
3.同等学力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补修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要求:2026年10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补修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的成绩单复印件(需有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的盖章,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否则不予准考。
4.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专业学位的人员,须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须补修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要求:2026年10月24日前,相关考生向学校提交补修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的成绩单复印件(需有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的盖章,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否则不予准考。
5.在读研究生: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于2026年10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将不予准考。
6.单考生: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须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要求:须于2026年10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两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点击下载:推荐信和定向培养证明)。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向他人透漏,避免个人信息泄露造成利益受损。
2.考生应主动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了解有关报考工作安排。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报考前,请考生务必协调好与所在单位关系,在复试时要有所在单位政审意见,录取后,定向就业(含全日制、非全日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如到时考生所在单位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签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无法复试、录取及入学,其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应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除外)。选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6.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在读研究生及现役军人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协议等,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或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7.考生要诚信考试。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还会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8.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9.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华北电力大学教四楼B211室
办公电话:(010)6177396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仅限顺丰快递)
收件人名称:华北电力大学研招办
收件人电话:(010)61773961
微信公众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y.ncepu.edu.cn/zsxx,有关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