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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2025年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54)招生计划16人,其中普通汉族在职博士2人(只限报考控制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专业,每个专业招生1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结合民族地区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企业需求,将骨干计划招生专业重点安排到学校优势学科专业。

三、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3. 在骨干计划内我校可招收以下3个专项,报考骨干计划内有关专项的考生,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

(1)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2人,不受汉族考生录取比例限制,电气工程(专博)、动力工程(专博)各招1人。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3人,不受汉族考生录取比例限制,为生源地在新疆(含兵团)或在新疆(含兵团)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新疆(含兵团)工作的考生。

(3)南疆高校教师专项1人,电气工程(学博)专业招生,招生对象不限于民族地区,不受汉族考生录取比例限制,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被录取考生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须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

四、招生专业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全日制学术学位各专业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考生。考生网上报名填报专业时请以本章程为准,否则不予准考,责任自负。

五、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应满足《华北电力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各项要求,并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六、报名与考核

(一)报名

1. 报考资格

报考我校骨干计划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考骨干计划有关专项的考生,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

关于留存纸质版资料。平台拟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开放打印下载功能,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留存,无需向学校提交。

2. 网上报名

考生于网上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025年博士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2月25日,届时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费200元,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在线支付,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2024年12月27前,按照《华北电力大学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要求,将材料寄或送至报考学院(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只接收顺丰)。

4.报名成功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5.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核录取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考生,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八、学制和学习方式

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学制4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每年1万元。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其它事项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2.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普通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本章程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联系电话:(010)61773961,传真(010)61773966。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y.ncepu.edu.cn/zsxx。2025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克拉玛依专项”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