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最新动态

研究生院组织研讨研究生学位基本要求及学位点自评估指标体系

  近期,研究生院先后组织了五场围绕研究生培养目标、学制、培养模式、分类培养课程设置、专业实践、学位标准、合格评估标准等问题的讨论。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赵冬梅、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常务副院长李庚银、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院长徐进良、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牛东晓、可再生能源学院院长戴松元、核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陆道纲、数理系系主任杨晓忠、外语系系主任赵玉闪、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副院长房方、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王伟、各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负责人以及研究生院培养办、专业学位中心、学位办等相关人员均参加了研讨。

  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定位、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实施及“十三五”规划工作的开展,研究生院从2015年10月份开始面向全校组织各院(系)开展学习、研讨工作。

  研讨主要围绕我校各学科现行标准及培养方案与国家标准的异同展开。以国家标准为前提,针对各院(系)、各学科的不同特点,进一步讨论和梳理了各学科、各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定位,以及学制的合理性、培养进程优化、培养模式创新、培养过程国际化、学术标准制定、优质课程建设等内容。在与各院(系)的交流中,就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等方面如何体现分类培养等问题也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赵冬梅表示,2016年我校研究生培养的两大主要任务是培养方案的全面修订和学位点的自评估,这也是落实我校教育综合改革和“十三五”规划有关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工作内容。系列研讨梳理了培养方案修订和自评估要素细化的思路,希望各院(系)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充分与教师和学生们沟通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调研。研究生院将根据各院(系)的意见回馈,拟定《华北电力大学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和学位点自评估细化体系,以全面优化研究生培养过程,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培育拔尖创新人才,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持续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竞争能力。

  2

  各学院表示将根据讨论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修订培养方案的思路和关键内容,并结合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与学院学科情况制定学位标准(指标体系)的基本思想和举措,做好自评估后续的准备工作。

  系列研讨是一次研究生教育思想和理念的讨论和碰撞,各院系对下一步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修订和自评估工作启动收集了意见、统一了认识,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