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位指导教师、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以及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现就有关中期检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申请两年毕业、拟在今年夏季申请答辩的2014级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要求在3月30日前完成。
2.正常毕业的2014级学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要求在2016年5月10—2016年7月30完成。
3.已开题的博士研究生根据论文进展情况由学院组织论文的中期检查,论文中期检查距离申请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半年。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见附件1。
三、申请2年毕业的2014级学历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时专家组应根据学生论文工作完成的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其2年毕业的决定,并由所在学院审批。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格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个人界面打印,具体使用说明见附件2。
五、中期检查是每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未完成论文中期检查者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研究生论文环节的重要一部分,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各教研室、导师共同努力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