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外聘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华电校研〔2019〕20 号)文件规定,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已到聘期外聘博导续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聘对象
根据外聘博导聘期为四年的要求,已经到聘期的导师见附件1。
二、续聘条件
续聘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60周岁(截止6月30日),院士不受年龄限制,身体健康,有热情参与指导研究生,能切实履行实际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责任。
三、续聘程序
1.申请
申请者在2024年5月15日前向各学位授权点所属学院提交《华北电力大学外聘博导续聘审批表》(附件2),需提交纸质(1份)和电子版。
2.学位点审核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评议。
3.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研究生院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定。
4.时间安排与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5月31日之前完成审核,并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外聘博导续聘汇总表》
2.《华北电力大学外聘博导续聘审批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青霞,61773702
电子邮箱:30201153@ncepu.edu.cn。
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